一、目的
为确保特殊教育语言智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三、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购置:根据实验室科研需求,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学校规定程序购置。
2.仪器设备使用:使用仪器设备前,须经过培训并获得授权。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
3.仪器设备维护: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4.仪器设备借用:非本实验室人员借用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按时归还。
5.仪器设备报废:对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应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规处理
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特殊教育语言智能重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特殊教育语言智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二O二三年十二月一日